今天林醫師講述了許多案例,主要探討當病人為非完全行為能力者時,如何在不違背法律和醫學倫理的框架下,替病患做出最好的處置,法律面向的討論在上課提及甚多,因為醫療糾紛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,已從星星之火轉為燎原之勢,有些確實是不肖醫師為一己之私利,但更大的原因是病人和媒體無法有效的區分醫療疏失和醫療風險,導致民眾將醫療風險錯置為醫療疏失,病人因醫療風險造成身體上的損傷就訴諸法律,殊不知此舉只會使醫病關係更加行同陌路。追本溯源,有人認為是因為醫師沒有好好解釋病情,告知可能的醫療風險,才會使病人無法接受醫療風險的結果,的確,我並不能否認這一部分。但造成如此窘境的更大原因,是因為病人沒有告訴醫師「我完全聽不懂你在說什麼!!!」
當見習醫學生的日子裡,亦步亦趨跟隨在主治醫師之後,是醫院生活的一大重點,一方面學習知識,一方面學習如何和病人相處,但在查房的過程中,我發現病人的學習能力都非常驚人,對受過醫學教育的我而言,有時主治醫師的講解我都要再三思考才能明白,但病人常常只聽了一次說明後就點頭如搗蒜,直說沒有問題。但真的沒有問題嗎?問題總是出現在我們一知半解的時候,沒有問題往往代表全然不解,所以無從問起。往好的方面說,這是對醫師的全權信賴;但若出了問題,恐怕就會成為對醫師的全盤否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