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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林醫師講述了許多案例,主要探討當病人為非完全行為能力者時,如何在不違背法律和醫學倫理的框架下,替病患做出最好的處置,法律面向的討論在上課提及甚多,因為醫療糾紛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,已從星星之火轉為燎原之勢,有些確實是不肖醫師為一己之私利,但更大的原因是病人和媒體無法有效的區分醫療疏失和醫療風險,導致民眾將醫療風險錯置為醫療疏失,病人因醫療風險造成身體上的損傷就訴諸法律,殊不知此舉只會使醫病關係更加行同陌路。追本溯源,有人認為是因為醫師沒有好好解釋病情,告知可能的醫療風險,才會使病人無法接受醫療風險的結果,的確,我並不能否認這一部分。但造成如此窘境的更大原因,是因為病人沒有告訴醫師「我完全聽不懂你在說什麼!!!

當見習醫學生的日子裡,亦步亦趨跟隨在主治醫師之後,是醫院生活的一大重點,一方面學習知識,一方面學習如何和病人相處,但在查房的過程中,我發現病人的學習能力都非常驚人,對受過醫學教育的我而言,有時主治醫師的講解我都要再三思考才能明白,但病人常常只聽了一次說明後就點頭如搗蒜,直說沒有問題。但真的沒有問題嗎?問題總是出現在我們一知半解的時候,沒有問題往往代表全然不解,所以無從問起。往好的方面說,這是對醫師的全權信賴;但若出了問題,恐怕就會成為對醫師的全盤否定。

告知告知,包含了醫師的告訴與病人的知情,這個動作常常只做了一半,醫師告訴了病情,但病人卻全然不知,縱然明白了,病人也會說「醫生你決定就好」,但這並不能歸咎於病人,無論各行各業,知識不對等是必然的,就如同我們去買電腦,店員往往比我們懂得多。尤其在醫學這狹小的領域中,非相關人士是很少能觸及並了解的。而終日沉浸於此的我們,卻益發習慣使用專業術語解釋這一切,往往忘了其他人並不了解這冰冷名詞的意義。

若要破除目前日益病態的醫病關係,除了醫師在解釋病情時要使用更加口語化的字眼,病人勇於說出「我聽不懂」是更重要的一環,我在照顧病人時,都會要求他們將問題寫在小紙片上,也許我能力薄弱無法解釋他們所有的疑惑,但在主治醫師查房時將紙片拿出來查看,才不會忘記重要而切身相關的問題,而我相信大多數主治醫師也是非常樂意解惑的。畢竟,醫療始終來自於人性,在這個健保橫行的年代,病人康復後的一聲「謝謝」,才是支持我們繼續前行的動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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